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SDQI)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质检院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级博士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08:55:00 点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我院对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级博士岗位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号楼3楼

可乘坐300路、303路、305路、306路、311路、K301路、K927路、BRT-971路公交车到山青院站(路南),下车后东行500米左右右转,进入园区直行;或者导航搜索“国家质检中心山东省质检院”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大专及以上各阶段)。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报名系统打印,个人签字)。

7.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请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第2、3、4、7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个人放弃声明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8月5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rlzyb@sdqi.com.cn,同时将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党群工作部,邮编25010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须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并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仍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请应聘人员认真按照要求做好准备,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提前到达要求地点,以免影响考试。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等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58019

 

附件1: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附件2: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3年7月25日

    友情链接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原8168)号 邮编: 250102 联系电话:0531-51758099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原址) 原址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6 www.sdzjy.com.cn,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09025613号 跃动技术支持
    网站总访问量:68572369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1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