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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关于处置检毕超期样品(物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08:42:00 点击:

我院现有一批待处置检毕超期样品(物资),欢迎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相关单位,前来参与竞价处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待处置样品(物资)概况

主要为电动自行车(报废)、消防器材(栓、箱、灭火器等)、纤维制品(布料残样)、塑料制品、废旧金属等,可进行实地查看。

二、处置要求

(一)处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物资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规。

(二)处置单位自行负责对样品进行收集、打包装车和运输,并应将处置过程中的视频或图片资料反馈给我单位。确保在回收、处置过程中安全合规。

(三)所处置的样品(物资)必须进行必要的破拆、毁损,确保其丧失本身具有的功能,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三、参与竞价资质

(一)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物资收购业备案证明。

(三)参与竞标《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上述三项缺一,即视为无效竞价资料。

(四)物资回收及处置方案,包含处置流程工艺,处置设备和处置场所照片等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参与竞价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报价人应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将竞价资料送至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并参与现场竞价,逾期未送达或未密封盖章的,我院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资料处理)。

五、其他说明

(一)经综合衡量各报价单位的回收价格、服务承诺、处置能力等因素,经我院样品处置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列入年度(2024年-2025年)处置备选单位名录。同时,名列第一名的单位取得本次回收处置资格。

(二)其余未取得成交资格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样品回收处置在我院纪检室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31-51758060

咨询电话:0531-51758077


附件:承诺书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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