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关于使用“检验检测专用章”电子印章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22 14:06: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印章管理的规范性、检验检测流程的便捷性,自2019年11月起,我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已启用“检验检测专用章”电子印章。根据近期客户及相关单位的反馈,说明如下:
1.我院在检验检测报告中使用电子印章,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契约锁的方式,对电子报告进行加密处理,并经过了CA认证,可对电子报告进行防篡改保护。
2.“检验检测专用章”电子印章是我院检验检测报告的专用印章,具有与实物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需对报告真伪进行查验,可登录我院官网,在“网上服务-报告查证系统”版块进行查询(注:仅对委托检测业务且委托单位选择“允许网络查证”的报告)。
特此说明。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