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于2013年10 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检院)基础上筹建(国质检科 [2013] 552号)。省质检院是目前山东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石油化工产品检测机构,有442个产品和656个方法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覆盖燃料油、溶剂和化工原料、润滑油、润滑脂、石油沥青、化肥、农药、危险化学品和日化产品,同时中心还提供产品标准制修订、科研合作、质量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多次承担国家和省抽查任务,为各级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的危险化学品、汽油、液化石油气、化肥、机动车制动液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


  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以下简称国家石化质检中心)现有各类人员52名,学术带头人2名。中心共有人员52名,其中研究员7名,高级工程师11名,工程师10名,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重为53.8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30名,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重 57.69 % 。中心共有设备229台(套),总价值2500余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54台(套),价值1593万元。


  近年来,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检中心先后完成3项国家质检总局科研项目;完成与石油化工相关的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4项;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1篇,核心期刊论文9篇,EI收录论文1篇;共获批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


  中心建成后,检测能力将达到国内覆盖面最全,燃料油、溶剂和化工原料、润滑油、润滑脂、石油沥青、化肥、农药、危险化学品和日化产品,在仪器设备、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科研水平、机构管理等方面均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本中心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检测科学、结果公正、准确,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检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为国际所认可。我们将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


  本中心在承担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监督抽查任务的同时,也竭诚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接受企业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社会各界的委托检测、验货检验、仲裁检验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可出具中英文检测报告。


  本中心通过国家认可检测的石油化工产品442种产品及656项方法,部分参数能按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检测。具备对石油化工产品、原料、中间产品进行全面分析测试的能力,如:燃料油类(含车用、航空、船用、炉用和其它燃料)、润滑油类(含内燃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变压器油等)、润滑脂类、石蜡类(含石蜡、白油和凡士林等)、化肥(化学肥料、生物肥料、新型肥料等)、沥青类、溶剂油类、农药,以及可对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天然气进行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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