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机构
食品用塑料包装、纸包装是我中心的优势领域,依据《关于印发<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334号)《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食监[2006]86号),我院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以下简称国包中心(济南))是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曾负责全国14省(直辖市)有关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2012年,依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181号公告),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山东省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由省局下属的审评中心实施。
2018年,我院通过原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机构遴选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投标方式,开始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主要负责食品相关产品(塑包、纸包)的技术审查、现场审查等。2019年,我院再次中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机构,继续承担食品相关产品(塑包、纸包)的技术审查、现场审查等工作。
2018年,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派,我院参与了食品相关产品审查细则的修订工作,主要负责塑包部分。该细则已于2018年底发布实施。
2018版《通则》《细则》发布后,我院主导编写了《山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办法(试行)》及作业指导书,经省局批准后实施,为山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2019年5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向我院征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修订意见,被征集单位除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有关产品审查部外,只有两个检验机构,我院是其中之一。
2019年,我院承担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塑包、纸包分别展开),全国只有两个机构同时承担了塑包、纸包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任务,我院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