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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塑料建材领域检验能力验证(二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的通报》(鲁市监认函〔2023〕286号)的要求,对参加2023年塑料建材领域第一次能力验证数据存在可疑值、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机构组织开展二次能力验证(补测机构名单详见省局通知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为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实施单位,负责样品的制备、发放及检验检测结果汇总、统计工作。本次能力验证的项目为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参加补测为第一次能力验证数据可疑和不满意的机构。


二、时间安排
  各补测机构需缴纳二次能力验证补测费用1000元。请根据须知(附件1)的要求于11月10日前完成汇款。
11月13日完成样品发放工作。各检验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72h内通过扫描结果二维码上报检验检测结果。同时将结果报告单、原始记录等邮寄至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结果上报二维码

三、工作要求
  为保证检验要求统一,请各参加机构根据检验检测标准及《2023年塑料建材领域检验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2023年塑料建材领域检验能力验证(二次)结果报告单》(附件2)并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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