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我院对2023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4日-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号楼320室
可乘坐300路、303路、305路、306路、311路、K301路、K927路、BRT-971路公交车到山青院站(路南),下车后东行500米左右右转,进入园区直行;或者导航搜索“国家质检中心山东省质检院”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包括大专及以上各阶段)。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外,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取得教育部门认证材料的,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声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7.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请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上述第2、3、4、7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个人放弃声明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5月15日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rlzyb@sdqi.com.cn,同时将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党群工作部,邮编25010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须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并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仍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未提供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在考察前仍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3.请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状况检测,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提前到达要求地点,以免影响考试。
4.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zjy.com.cn/)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等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701959
附件:1.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