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关于处理检毕超期样品(物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4:21:00 点击:
我院现有一批检毕超期样品(物资)待处理,欢迎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资质的相关单位,前来参与竞价回收处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地点:经十东路31000号
二、参与竞价要求
(一)参与竞价者应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物资回收备案证明、受委托人身份信息证明等,以及认为需要携带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资质不全或借用他人资质者不符合参与竞价的资格。
(二)参与竞价的各回收公司应填写《山东省质检院超期样品处置报价单》,于24小时内密封后交由我院公开竞价。由我院组织专人综合衡量处置价格和服务承诺等,确定一家为本次回收处置单位,并予以公示。
三、待处置超期样品(物资)概况
待处置超期样品(物资)主要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已报废)、电线电缆、消防器材(栓、箱、灭火器等)、纤维制品及塑料制品等,可进行实地查看。
四、其他要求
竞价结束后,双方应签订样品(物资)回收处置协议,并由我院确定样品(物资)处置日期。
五、本次样品(物资)回收在院纪检室全程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531-89701816(后勤保障部)监督电话:0531-88118768(纪检室)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3年2月6日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