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SDQI)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发布时间:2017-11-01 15:50:00 点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文件精神,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三种产品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

    自2017年11月1日起,已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申请为相关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持有有效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可以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申请。

    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转CCC认证过渡期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自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于2017年11月1日前已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8年7月31日前,相关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继续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相关产品。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的进口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产品,不得继续进口。

    此外,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另行公告。

 

    友情链接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原8168)号 邮编: 250102 联系电话:0531-51758099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原址) 原址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6 www.sdzjy.com.cn,All Right Reserved 鲁ICP备09025613号 跃动技术支持
    网站总访问量:68572369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1206号
    ×